主要是针对在一定时期,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需要,或从对外贸易以及从社会目标考虑需要对特定产业进行干预和扶植的产业。
如从解决国民经济发展时“瓶颈”产业出发,制定交通运输业振兴条例;
从保护国内幼稚产业,培育未来经济发胖火车头”的需要出发,制定汽车工业产业政策;
从维持国际收支的目标出发,扶植出口产业,制定出口产业振兴条例;
对于衰退产业,从社会目标出发,制定衰退产业保护对策等等。
这类政策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特殊的政策,创造一个不同于其他产业的小的发展环境,借以实现完全依靠市场所不能达到的发展速度和水平。
为此,这类产业要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优惠政策,以体现差别性;
政策条文要具有可操作性;
实施期限要有严格的限制,体现其时效性。
对于其中届于政府财政行为的产业应制订更为详尽的计划。此类产业政策的表现形式似应以国务院法规的形式公布,其范围要尽可能地缩小,期限也要明确。